关于摘花这件事

早上夫人发来一张照片,叫我查查是什么花,说是一个老奶奶摘了送给小柒的。随后我们俩就针对摘花这件事聊了一路。

起先是夫人说觉得很无语,但是既然那个老奶奶已经摘了,也不好多说什么。我说我平时也是教小柒不要去摘花,但是既然人家奶奶喜欢他,摘了送他,那也不好说什么,算了。然后她说担心花粉,我说现在大夏天的,倒也还好。接下来她说了一个观点,是我以前没有想过的:

如果是在大自然的环境里,我们很少会觉得花不能采摘,而在城市里,是因为这些花凝聚了人的劳动在里面,所以摘花是不道德的,而在大自然里,人们会觉得花是一种来自大自然的馈赠。

我说,我过去真的没有想过这个角度。她说这也是她刚才想到的,因为她刚才在设想摘花的场景,哪些场景是可能被允许或者不会觉得有很大问题的。仔细想想,我们在山野田间摘花,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带回家插起来,会觉得心情很好,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我说我忽然意识到,我的这种“不能摘花”的想法其实是一种被教育出来思维惯性,但从来没仔细想过。

她说过去只是单纯地认为破坏花的美是不对的,但从没仔细对比过,这种行为在野外是被默许的。我以前只觉得“不应该”,但并没有想过“为什么”。然后夫人的另一个观点我觉得很赞:

如果没有设想过什么情景是被允许的话,就不会思考为什么觉得不应该。

虽然说起来是一句很简单的话,但是生活里就是有那么多的小事是被我们所忽略的,因为习以为常,所以不会主动去看它的反面,也就很难观察到背后的原因。

夫人说想起当年在大理的一个清晨,大清早地走在古城的街上,没有游人,很宁静。遇到一个背着竹篓的白族老奶奶,竹篓里有很多的野花,都是早上在山野田间里摘的。她花了一两块钱买了一大束回青旅,插在矿泉水的瓶子里,一整天的心情都因此特别好。

我想了一路,后来跟她说,我觉得我们被教育“不摘花”其实是一种秩序和社会契约,是维护人们的工作成果的,而摘花就破坏了这种默认的社会秩序,所以不被允许。但是在山野河川里,摘花本身可以被视为一种“劳动”,或者说是一种浪漫,所以我们并不觉得有问题。

当这两个场景进行了置换和对比,那么“种花和维护”这种人力因素就和“心生喜爱而摘取”的动机对应了起来,后者与“破坏种花人的成果”之间就产生了区别,成了一种发乎情但不必止于礼的自然行为,这是“花开堪折直须折”的前提,也是这句话不能放在城市公共环境里的原因。

3 thoughts on “关于摘花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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