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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美,一旦讨论起来往往很容易变成一个“我觉得”与另一个“我觉得”的无限死循环。当一个问题被界定为“纯属个人审美不同”时,往往也就意味着沟通的结束。如果审美是一件不可被讨论的事儿,那我们如何讨论设计和创造?
当哥白尼提出日心说的时候,人们并不知道太阳系只是银河系里的一角;当牛顿提出万有引力定律的时候,人们并不知道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存在;如果没有爱因斯坦发现的质能方程,我们就无法了解更远处的宇宙;如果没有特斯拉对无线电的研究,今天或许就不会有微信摇一摇。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意味着对世界多一份认知,这种对根源的探索,是我们望向更远处的基石。
关于美,除了“我觉得…”以外,作为设计师还需要更多不同角度的探索。这是一个非常严肃但超级有趣的课题,我不是学院里潜心做研究的学者,或许说得不对,说得不好,但也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一些浅见,在互相讨论的基础上对“美”多一些理解和创造性。
美者,从羊,从大,意思是羊群中最强壮的那一只是最美的。这是汉字里造字的故事,但也指出了一个最朴素的美学观念:优质个体即为美。
我们可以回忆一下自己的生活经验,当我们挑选瓜果蔬菜的时候,是怎么挑的。瘦的、瘪的没人要,干的、蔫的丢一旁,菜要翠绿水嫩,果要饱满亮泽,瓜得皮脆藤壮,看看色彩饱和度够不够高。买菜买的是什么?分明是在看植株的健康状况啊。这么一个看脸的过程里,我们从皮相上来判断果实的美味程度,从形态上来了解水分肉质的情况,说是在挑吃的,实际上是在审美呀。
在整个动植物的世界里,强壮的狮王拥有历代皇家追捧的霸气鬃毛,凶猛的金雕覆有令人羡慕的空气动力学线条,汗血宝马在草原上带起的沙尘让人心潮澎湃,海豚跃出洋面的水帘无不令人赞叹。我们对于美最早的认知,恰恰是来自对大自然中强壮的生物的崇拜。我们把兔眼、鹿角、牛嘴、驼头、蜃腹、虎掌、鹰爪、鱼鳞、蛇身拼凑在一起,勾勒出的龙的形象,正好满足了远古人们对于最强生物的幻想。这种图腾式的崇拜,在文化的传承中演化成为了对英雄的热爱,以及英雄身上所呈现出的美感。
这种美感,是基于个体的强大的。
所以我们的漫画里要有大长腿,要有大眼睛,要有屌丝的逆袭,要有火焰里的重生;所以我们欣赏德军那显示雄壮之美的军服,歌唱大卫雕像中呈现王者体格的健硕;在文艺复兴的画中,我们看到了线条优美的女体,而那也暗示着对生育力量的崇拜;在王朝华丽宫殿的气派之下,最高权力也在用这令人震撼建筑彰显着其至高无上的地位,正如狮王的鬃毛一般。
我们对于美的感受,最早是源于这些难以抗拒的英雄气息的。
对于设计师而言,大概是最怕听到“高端大气上档次”这样的描述了。然而为什么这样的描述会流行,我有另一种看法。
对于身处高位的人来说,他不会追求所谓的“高大上”;提出这样要求的人,必然是在仰望高于自己所在的阶层。这种仰望同时也意味着,对自我身份不确定的疑惑和自卑,这样的心情会在追求的过程里感到紧张,所以他们需要一种能够伪装成上层阶级的语言来帮助自己建立自信。这种语言,就是他们对上层阶级的想象。
英雄式审美是基于大量普通个体对个别强势个体的膜拜,而这种审美也直接影响到了普通个体在追求自我实现时的选择。换句话说,“高大上”是一般人眼中所理解的上层阶级的表象。
然而,真正的贵族是优雅的。
对于站在英雄之位的人而言,他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来面对凡人们的困扰。拥有最好的生育资源,拥有最好的教育条件,拥有最好的资金运作,拥有最完善的后勤供给,这种天生骄傲的高度自信给他们带来的不是争夺资源的紧张,而是为人处世的淡然。
为什么一个可以自由定制的系统界面我们只会说好看却给不出更多赞美,而一把克制内敛的曲木椅却能让我们心心念念几十年?恰恰是因为前者在想方设法取悦谄媚,而后者能够在吵杂的时光里无视喧嚣。
优雅,不是一种刚猛爆裂的意象;慢,也没有令人眩晕的万丈光芒。但只有真正驾驭得了刚猛爆裂和眩晕的那些英雄,才有资格摆出这样的姿态。所以我们会在处处留白的水墨山水前倒吸一口气,会在安乐的日子里抚茶而歌,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才能感受到不必追逐的那份祥和平静。
颠覆世界的人,从来不说颠覆世界。
我和夫人在闲着的时候,会坐在闹市的喷水池前观察来往的人。对一个个过往的男男女女评头论足或许略有不雅,但我们却在其中讨论出了一些有趣的奥妙来。
好看的人和不好看的人,差别在哪?
同样前凸后翘的身材,含胸驼背的那个肯定是什么衣服都救不了的,而昂首挺胸的小贫乳或许更有魅力;油头粉面金丝框的西服男或许不是每个人的菜,但你一定不愿意看松垮T恤的杀马特王子;气质好的人往往面相干净、肌肉紧实、动作利落、谈吐清晰;穿什么都不好看的倒霉家伙,很可能皮肤暗沉、头发毛躁、四肢浮肉、两眼无神。
我们对美的判断,怎么离得开对健康、活力的向往呢?你以为林黛玉病怏怏的那种阴柔之美与此无关么?西施的痛经皱眉被追捧就是对健康和活力的反讽么?拜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人们为什么要嘲笑东施啊?还不是因为东施的脸没人家西施的好看呗!林黛玉和西施这类佳话是建立在一张美死人的脸蛋上的,没有这副代表优质基因的皮相皮囊,根本不会有人多看她们一眼。
这些呈现出美态的基因,之所以能够穿越千山万水、夏商汉唐,并不是因为它们美,而是因为携带这些基因的人们拥有足够强大的生存能力。幸存者们出于对先烈的崇拜与维护,以他们的形象作为创作的来源,一代代形成了我们今时今日的审美观。为什么全球各地的人们对美的看法不一致?很关键的一环,就是大家的基因所经历的风雨各不相同。
在海岛、沙漠这类自然环境恶劣、资源稀缺的地区,生育崇拜会作为文化中的核心部分被传承下来,在审美上会强化对力量、权级的刻画;而资源丰饶的地区,各种类型的基因都有更多的存活几率,所以人们往往更容易包容异己,形成更为多元、丰富的文化形态,审美上也会有更多的余地和讨论空间。
所谓的Low,所谓的丑,其实并没有做错什么,倒霉就倒霉在这些Low和丑的东西的形象恰好和我们当中的弱者、病患的某些显著特征重叠了。
比如我们说一个Logo丑,我们会说它比例有问题、元素间距离太近或太远、又或者视觉特征不统一诸如此类,然而这些问题所呈现出来的不正好就是一种紧张、自卑和不知所措的状态么?什么样的个体会紧张、自卑和不知所措呢,那自然是群体中相对较弱的那一些。
我们在设计中常常看到一类情况,就是非得在已经成型的造型上刻意增加一些所谓的形态、特点,以彰显某种理念和象征意义。这时候设计师会站出来说:“这很丑。”可是双方无法对美丑达成一致,最后的成品很可能啼笑皆非。我们换个角度来看,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刻意附加外化的特点来辅助表述呢?显然,是表述者担心受众听不见、看不到的时候,所以他需要大声喊出来。可是,这就是弱者心态啊。对自己的产品没有信心,对自己的设计没有信心,对设计的逻辑完整性没有信心,所以才会需要符号化的标语来告诉世人“我的理念在这里,快过来看呀”。然而,这就是弱者所呈现出的姿态啊。
所以我们其实并没有主动地去评判美或丑,只是在千万年的进化过程里,我们的基因识别出了强者的自信与弱者的自卑罢了。
全金属一体成型的手机,是大家目前认为的高端手机应有的基本形象,但放在十年前,没人会那么想的。我们正经历着人类有史以来最高速的科技发展,而审美的变化也随着这种发展在快速地变化着。
在最遥远的年代,一块玉石能被雕刻成玉猪龙那样简洁的形象就已经是顶级的艺术品了;但当人们学会了冶炼技术,像司母戊鼎、四羊方尊这样极为精巧复杂的形态就成为了皇家的地位象征。在工业革命以前,民间对美的追求是以皇家那种繁复、精美的审美为目标的,但经过近百年来多次的技术革新和艺术运动的同步推进之后,我们越来越懂得欣赏简洁的形态之美、富有质感的材料之美和抽象留白的意境之美了。
如果美真的是永恒的,那为什么我们从古至今的审美标准一直在变化呢?
所以我认为,社会主流的审美标准是基于技术普及范围的。最高端的技术应用能赋予更多的审美创造空间,成为人们心目中那个被仰望的英雄画面,但对于最普遍的技术实现能力而言,只能模仿着达到一个相似的模样。这跟我们提出“高大上”的要求是类似的。一种形态、色泽、质感所呈现出来的整体形象在大众之间得到广泛传播后,它,就成为了那个时代、那个地区所认可的美。
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我们身在古希腊,那盖房子必须得在多立克、爱奥尼克或多林斯之间选一种做柱子啊,间架结构也得体现出主人的身份地位啊;但今天我们盖房子还会这么想吗,好多建筑师想方设法地让柱子消失,让建筑形态与周边环境互动。如果没有数控机床的普及性应用,全金属机身也不会成为高端手机的审美标配;再看看iphone6之后的手机行业,还剩几家的玻璃不是2.5D式审美的呢?
我们对美从来就没有永恒不变的标准,真正从没改变过的是对先进的追逐、对英雄角色的仰望和模仿。
为什么在过去的年代里人们不会像今天这样强调个体审美?因为那时候的技术发展进程缓慢,人们的审美标准在长时间内是比较统一的,就像有一个规范模板放在那,所以我们可以在考古发现中看到一个时代会有属于那个时代的美学特色。然而今天很难,因为我们在两三代人的时间里就经历了全球范围内的大规模技术升级,再加上互联网对讯息流速的提升,使得我们的社会没法像那些久远的年代那样对一种类型的审美持有那么稳定的态度。当越来越多的人能够通过自己的方式获得与别人不同的资讯时,个体审美也就从集体审美当中剥离了出来,呈现出千姿百态的盛况。
但即使是最独特的个体,其审美的基础也依然是在他所认可的最先进技术、最优质个体和最向往的生活状态的引领之下的。正因为如此,我才会说审美不是个体的产物。
技术环境我们可以称之为外因,而从个体层面来说,作为生物的人,在情绪、观念和审美上都是受制于我们的身体的。我们的喜怒、判断都是在各种激素变化下产生的,而我们之所以可以看见东西,是因为我们有进化出色的眼睛。但如果我们没有这样一双眼睛,或者进化出了另外一种眼睛,是不是也意味着我们对世界的认知也会彻底被颠覆?
当我们谈论视觉的时候,其实并不只是简单地说眼球这个器官,还包括了眼球与大脑之间的神经信号传递与大脑的数据处理。换句话说,我们所看见的世界,是基于眼球的数据采集后经过神经网络传输到大脑后对数据进行解读的产物。正因为这样的认知,我们产生了“缸中之脑”这样的假设和《黑客帝国》这样的电影。这些假想、幻想的事实依据恰恰是我们作为生物的信息获取方式,那就很难在讨论美的话题里避免一种假设:
大脑的处理方式决定了对美的定义。
眼睛作为我们的视觉器官,其工作原理是经过晶状体汇拢光线到视网膜的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上。我们的视锥细胞主要负责对色彩和强光的数据采集,每只眼球上有约700万个;而视杆细胞则是我们夜视能力的核心,只需一个光子就能触发,拥有比视锥细胞高出100倍的感光能力,单眼数量高达1亿2500万个。
可想而知,就在此时此刻,当我们看见眼前这一切的时候,这一瞬间就产生了上亿的数据信息,而这些数据一起涌入大脑,是多么壮观的景象。但我们的大脑傻吗?这么恐怖的数据量长时间地冲击,服务器是要崩溃的!所以我们的视觉体系中是有逐层压缩的机制的。正如我们在电脑上打包压缩一堆文件,在一套解码规则的基础下,大量的数据会在视觉网络传递的过程里被一层一层打包成一个个集合的文件,而大脑所接收到的就是已经处理好的几组文件罢了。我们所“看见”的事物,就是大脑所接收到的那份“最终文件”。
想想看,我们对英雄、优雅、先进的好感从何而来?恰恰是安全感所带来的舒适啊。那么对大脑而言,最舒适的状态是什么?自然是相对较小的数据量,或者既定的识别模板。
对不熟悉的东西,如果画面很干净,没有多余的干扰信息,我们往往比较容易给出正面的评价。例如洁净的桌面上,一支鲜花插在质朴的陶罐里;蒙德里安的红黄蓝格子画;或者iOS8里那些黑白底的花朵桌面。我们所说的抽象审美,其中一个很关键的要素就是画面内要素的少,或者说克制。经过这样克制处理的画面或形态,给我们大脑所带来的数据冲击相对较小,也正是一个比较舒适的状态,那我们就会下意识地认为,这是美的。
对于不那么简洁的境况,在最终文件抵达大脑的时候,中央处理器是会调用过往经验来进行核对和匹配的。一个东西如果在某些方面能让人产生一些联想或熟悉的感觉,我们往往比较容易认为那是美的,因为这个数据匹配工作相对轻松;但如果第一眼看到之后无法立刻识别,需要刻意的了解、思考和猜测的话,那获得正面评价的概率就会打折扣。前者就是我们既定经验里认为美的定义,也是设计师需要多看漂亮东西积累审美经验的原因之一。
在工业化和大脑识别机制的共同影响下,极简审美能够流行就好理解了。但随着3D打印技术对造型空间的拓展,从民间的概念普及情况来看,很可能在接下来的五到十年内,像递归、分形这类形态会借由参数化设计走向大众的视野,成为主流审美的一部分。
脱离古典时代的语境后,繁复的外象被工业化生产剥落,简洁和抽象才有机会成为新时代里的审美趋势。然而我们还是会欣赏各种老旧物件的,近一点的有古着,远一点的有古董,再不济,我们还会制作各种仿古的东西来寄托对过往美好的向往。这似乎与前文提到的“追随先进”相悖,但所谓先进归根结底还是对强大的膜拜,而对古物的欣赏,也依然离不开这种仰望。
我们所看到的唐三彩,是一千多年前就做好并保存至今的唐三彩,而不是唐朝那时候的唐三彩。古物的美感是我们连同时间的力量一起接受后所产生的,其中包含着人类自身不可抗拒的自然之力,在旧时代里全新的精美器物所呈现出来的美就是那个时代的先进,与我们今天看到的古董是不同的气质。过去的精美器物是给那个时代的富贵人家使用的,工匠在其中倾注的思考和手艺体现为恰当的比例、质感和纹饰等,是基于那个时代的特点所产生的选择,但今天我们所看到某些假惺惺的“中国风”不过是在模仿这些外像,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刻意和矫情,是一种偷懒的途径,这就是一种弱者心态。
工匠之美所暗含的,正是在大时间尺度下,怀揣着对时间的敬畏之心来优雅地制造的那份心情。我们现在所看的古物之美,是在欣赏时间的不可力抗与伟大,是在感慨那些久远年代里匠人们的先进技艺。
经得住时间检验的,才是真美、真强大。
说到这里,可能美的形态变得更加模糊了,但是不要紧,我们仍然往深处更进了一步。
一直以来,我都用“发现”去描述科技的进步,因为科技并不“属于”人类,所以科技从来都处于失控的状态中。我们从没能彻底地控制过什么,而是一直在挖一个洞去补另一个洞。与其说“我创造了什么”,我更倾向于描述成“我发现了一种新的可能”。把物品按照一种生命形态的角度来看待,把人看作是一种催化酶,也许能更好地理解产品和制造业的发展进程。
人类在数理生化等自然学科上所探索的终极真理和美学所关注的终极目标,在我看来也许根本就是同一个东西。至于它是什么,可能即使最终找到了也仍然不可用一个简单的定义来划牢,但一定不是我们各自脑海里的那点小算盘。
我并不想说宿命论,只是希望大家在看待美这件事情上,能够跳出那个“我自己”来,跳出自己给自己划定的牢笼,跳出艺术流派所陈述的范畴,从相对科学、理性的角度上去展开认知,让“美”成为一个可以有讨论坐标的话题,而不是一道阻挡与外界交流的墙壁。我们一旦敲开这道壁垒,用研究自然学科的态度来认识美,就有机会像计算出冥王星运行轨道后根据计算结果观测发现到冥王星一样,更好地运用美、判断美。
从美的这一边走到美的那一边,是从图腾走向星空,是于惊雷中心听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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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已收录在知乎 | 盐系列丛书《设计之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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